首頁 > 看護工申請須知
外籍看護工資格(與其一項即可) (95.01.01 起適用)
80歲免評、或提供巴氏量表
特定身心障礙【領有殘障手冊者】重度以上等級項目之一者
居家服務或日照中心使用連續六個月 (出示連續 6 個月收據)
01
申請人資格
- 1.病患配偶
- 2.病患之直系血親(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
- 3.病患之二等親以內姻親(如婆媳、女婿、祖父母)
- 4.病患之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叔姪等)
- 5.病患在台無親屬者,得由本人為申請人
02
殘障手冊
- 1.殘障手冊等級須為重度等級以上。
- 2.持聽障、視障、器障殘障手冊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者須接受醫療團隊照護評估
- 3.持輕、中度殘障手冊者,亦須接受醫療團隊照護評估。
03
應備文件
- 1.申請人及被照顧人之身分證户口名簿影本
- 2.殘障手冊影本
(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作專業評估者免附) - 3.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 4.便章
|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殘障手冊類別】 | |||||
|---|---|---|---|---|---|
| 平衡機能障礙 | 軀幹障礙 | 智能障礙 | 植物人 | 失智症 | 自閉症 |
| 染色體異常 | 其他先天缺陷 | 精神病 | 多重障礙 | 先天代謝異常 | |
| 項目 | 外籍看護工 | 備註 |
|---|---|---|
| 薪資 | 20,000 / 月 | 依勞基法及聘雇契約規定 |
| 加班費 | 2,668 / 月 | 一個月有 4 個禮拜日之週日不休假津貼,若有第五週需加發 667 元 |
| 就業安定基金 | 2,000 / 月 | 勞動部每 3 個月寄發一次,於 2 月、5 月、8 月、11 月 10 日左右寄發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敬請準時繳納 |
| 健保費 | 約 1,428 / 月 | 外傭自付 NT$458 / 月,健保局每個月寄發一次 (每月帳單金額 : 1,886) |
| 職災保險費 | 約 56 / 月 | 勞保局自 111/05 起擴大納保,將家事移工列入加保對象,保障工作安全 |
|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 約 NT$26,106 元 |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
| 意外險 | 約 500 / 年 | 外傭意外事故時之風險分攤,每年投保意外險 30 萬 (含) 以上 |
| 期滿機票費用 | 時價 | 外傭工作期滿離境時才須給付,實際票價以開票當時之價格為準 |
| 服務費 | 2,000 / 年 | 一年收一次,服務期間有任何疑問隨時連繫官方,提供專人服務 |
| 仲介代辦費 | 20,000 | 三年一簽 (代辦包含外籍勞工入境前或入境後所有委任事宜) |
| 特休 | 工作滿一年後,每年享有特休假,若有無休假則折算薪資 667 元 / 天 (終止聘雇後結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