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看護工申請須知

外籍看護工資格(與其一項即可) (95.01.01 起適用)

  • 80歲免評、或提供巴氏量表
  • 特定身心障礙【領有殘障手冊者】重度以上等級項目之一者
  • 居家服務或日照中心使用連續六個月 (出示連續 6 個月收據)
01

申請人資格

  • 1.
    病患配偶
  • 2.
    病患之直系血親(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
  • 3.
    病患之二等親以內姻親(如婆媳、女婿、祖父母)
  • 4.
    病患之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叔姪等)
  • 5.
    病患在台無親屬者,得由本人為申請人
02

殘障手冊

  • 1.
    殘障手冊等級須為重度等級以上。
  • 2.
    持聽障、視障、器障殘障手冊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者須接受醫療團隊照護評估
  • 3.
    持輕、中度殘障手冊者,亦須接受醫療團隊照護評估。
03

應備文件

  • 1.
    申請人及被照顧人之身分證户口名簿影本
  • 2.
    殘障手冊影本
    (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作專業評估者免附)
  • 3.
    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 4.
    便章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殘障手冊類別】
平衡機能障礙 軀幹障礙 智能障礙 植物人 失智症 自閉症
染色體異常 其他先天缺陷 精神病 多重障礙 先天代謝異常
項目 外籍看護工 備註
薪資 20,000 / 月 依勞基法及聘雇契約規定
加班費 2,668 / 月 一個月有 4 個禮拜日之週日不休假津貼,若有第五週需加發 667 元
就業安定基金 2,000 / 月 勞動部每 3 個月寄發一次,於 2 月、5 月、8 月、11 月 10 日左右寄發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敬請準時繳納
健保費 約 1,428 / 月 外傭自付 NT$458 / 月,健保局每個月寄發一次 (每月帳單金額 : 1,886)
職災保險費 約 56 / 月 勞保局自 111/05 起擴大納保,將家事移工列入加保對象,保障工作安全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26,106 元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意外險 約 500 / 年 外傭意外事故時之風險分攤,每年投保意外險 30 萬 (含) 以上
期滿機票費用 時價 外傭工作期滿離境時才須給付,實際票價以開票當時之價格為準
服務費 2,000 / 年 一年收一次,服務期間有任何疑問隨時連繫官方,提供專人服務
仲介代辦費 20,000 三年一簽 (代辦包含外籍勞工入境前或入境後所有委任事宜)
特休 工作滿一年後,每年享有特休假,若有無休假則折算薪資 667 元 / 天 (終止聘雇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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