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看護不用巴氏量表了嗎?2026免評新制、求才流程與重症分流說明 – 台中家庭護工申請|台中外籍家庭看護工
80歲以上長者現在真的不用先做醫療專業評估嗎?
依2026年現行規定,年滿80歲以上的被看護者,確實多了一條不必先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的申請途徑。就業服務法修正後,雇主可就年滿80歲以上的被看護者,以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這也是許多家庭口中的『80歲免巴氏』新制,但更精確的說法應是:年滿80歲以上者,可免經原本的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並不是所有申請流程都被取消。若長輩原本就具有失能、特定身心障礙、長照服務紀錄、特定疾病或其他符合現行審查標準的證明,仍可能走既有的多元認定途徑;重症案件也有優先處理機制。對家屬而言,最重要的是不要為了『免評』而忽略手上其實已經有能證明重症或失能程度的文件,因為不同證明會影響國內推介與後續審查路徑。
只拿80歲以上身分申請,為什麼還要先做國內求才?
2026現行配套規定指出,如果被看護者是年滿80歲以上,沒有醫療或長照服務紀錄、只持身分證明文件申請,雇主必須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台灣就業通辦理國內招募,刊登至少7日。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仍無法滿足照顧人力需求,才可以進一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換句話說,『免醫療評估』並不等於『免國內求才』。如果是具醫療、失能或重症證明的案件,則可能依既有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官方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目的就是避免大量80歲以上一般案件進入後,排擠原本有急迫照護需求的家庭。
70到79歲癌症患者也有放寬嗎?
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現行規定明定,70歲至79歲且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家庭看護工。除此之外,勞動部也透過審查標準與公告,擴大部分特定病症、病況的免評或多元認定方式,例如部分癌症、血液疾病等重症情形可依醫師診斷證明判斷。這類案件是否符合,仍應以當時最新公告與個案文件為準,不宜只用病名自行推定。對家庭來說,這項放寬的實際價值是減少重複評估與等待。若長輩已經長期治療、病況清楚,家屬可以先整理診斷證明、重大傷病或失能相關資料,再由專業人員依現行規則確認最合適的申請路徑。
申請80歲以上外籍家庭看護前,家屬應先整理什麼?
◎ 確認被看護者是否已滿80歲,或是否屬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等免評資格。◎ 盤點手上是否已有失能、身障、長照、診斷證明或重大傷病相關資料。
◎ 只有身分證明文件的80歲以上案件,需留意台灣就業通至少7日國內求才程序。
◎ 重症家庭不要只追求『免評』,應善用重症證明以利分流與優先處理。
◎ 實際申請文件與流程可能隨公告調整,送件前應再次核對最新規定。
不少台中家庭聽到『80歲以上不用巴氏量表』後,以為只要身分證就能直接把外籍看護帶回家,實際上中間仍有國內求才、資格審查與聘僱許可等程序。安祺人力若能先依長輩現況區分一般高齡、失能或重症案件,再準備對應文件與流程,能讓家屬更清楚知道每一步為什麼要做,也比較不容易因誤解新制而延誤申請。
法規提醒:本文依 2026 年現行公開規定整理,申請資格、費率及應備文件仍可能因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實際辦理請以勞動部最新規定為準。